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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召开学习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专题会议

发布日期:2019-10-13浏览量: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10月9日下午,我院组织召开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了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试行)》。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詹跃勇主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统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7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19]388号)文件精神,院长助理、院办主任张建山向参会人员传达了省教育厅组织召开的 2019 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布置和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规定和办法内容进行了学习解读,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部署了2019年学院教育统计工作,对2019年我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任务指标、填报要求、注意事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学院党委书记詹跃勇就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法制意识,落实好制度要求。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增强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统计,切实规范统计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统计工作体制。学院成立并加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同时要建立专门的统计人员队伍,各职能部门确定一名统计人员,统计人员要加强培训和相互学习,确保统计人员稳定性和专业性。三是落实责任,强化自身建设。以正在进行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各部门负责人为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第一责任人,统计人员为具体负责人,要为数据真实性负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账、记录,上报数据有理有据有佐证材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四是提升统计服务职能。加大统计分析服务的投入和保障,深入实际调研了解,逐步实现数据公开分享的长效机制。院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部门数据统计工作,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材料,确保统计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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