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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2025年快递物流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

发布日期:2022-06-01浏览量:

人民网北京6月1日电 (记者杨虞波罗)今日,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县域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升公共寄递物流服务能力,争取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更加健全,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双向流通渠道更加畅通。

《通知》指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县乡村快递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面向乡镇、村及本地生产流通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主体,提供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引导农村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利用现有设施资源合作建设乡镇服务站点。依托村邮站、益农信息社、村委会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夫妻店、便利店、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便民商业设施,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鼓励有条件的村布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快递自提点。

《通知》明确,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协同发展。引导电子商务、邮政、供销、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推动仓储、揽收、分拣、运输、配送“五统一”,场地、车辆、人员、运营、管理“五整合”,提升快递物流配送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探索智慧物流,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农村快递物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打造仓储、分拣、配送、增值服务等一体化快递物流配送服务体系。支持农产品产地发展“电子商务+产地仓+快递物流”仓配融合模式,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

《通知》提出,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修订《快递服务》等标准,规范农村快递经营行为。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指导从事农村快递物流的企业严格遵守服务规范、安全生产、绿色发展、疫情防控等管理规定,提供规范化服务。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成本分担、利益共享等机制,促进电子商务、快递、商贸等企业合作,维护各方权益,推动农村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为农村电子商务快递“最后一公里”配送提供保障。

(以上消息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杨虞波罗、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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