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7-03-20 14:11 浏览量:
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方面的方针、政策,不断深化学院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
二、建立健全学院各项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学院的决定负责起草学院有关人事工作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根据学院发展需要,针对各类编制和各种岗位的不同要求,及时拟定有关岗位任职条件和任期目标任务,使人事分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协调院内各有关部门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工作和教师招聘工作。
四、负责学院在编教职工的调动工作,履行院内人员调动手续,做好人事保密工作。
五、做好学院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
六、负责学院在编教职工继续再教育和的职称评聘工作。
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班子的决定,制订学院工作标准,做好教职工工资定额调整及福利待遇的落实。
八、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在编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九、加强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服务意识。
十、做好与其它部门的协调工作和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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