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5 14:50 浏览量: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实施,教学常规管理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优化教学过程,使教师工作考核更加规范、合理、公平,创建和谐、统一、奋进的教学环境,促进基础教学部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教育教学督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
1. 基础教学部成立督导检查室,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统筹基础教学部教学督导工作。
主任:陈红丽 、张贺
副主任:李焕
成员:田少林、甄淑真、张莎莎、于涵,应俊娜、李晓辉、李高明
二、教学督导流程:备课--上课--听课--作业--辅导--考试--教育科研--教学事故的界定和处理
三、教学督导员工作制度:
(一)备课
1.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教案要完整,一般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具使用,实验(活动)安排,教学过程,作业布置,课后反思等环节。青年教师和第一次任上新教材的教师手写教案。系部按以上要求协同教研组长定期检查或抽查,并在教师会上及时反馈。坚决杜绝不备课就上课和课后补教案的现象,课堂上使用的教具和课件要在上课前做好准备。
2.教研组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由教研组长组织。集体讨论备课内容包括:交流对教材,教法的分析情况,研讨教学重点,难点,统一教学进度,教学目标,作业练习,测验考试等。教研组长要做好集体研讨备课的记录,学期末交教务处考评存档。
(二)上课:
1.教师必须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未经校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停课。全校停课或放假,由办公室提前布告全校。
2.严格调课手续,非突发事由,应提前一天请假,经批准,由系部调课。严禁私自调课、让课。教师当天内确因有事,经当事双方协商,报系部,由系部报处同意后可以调课。
3.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课,预备铃响,教师应到教室守候,并注意检查学生的课前准备,稳定学生情绪;体育课应整顿队列;到多媒体教室上课,必须要求学生按时到达相关教室。正式上课铃响后,师生可以互相问好。尽量减少上课迟到现象,上课铃响20分钟后仍未到教室,视为缺课。上课时不得随便离开教室,不得提前下课,体育课下课前必须集合。严禁提前下课和拖堂。
4.教师上课衣着要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超短裤(超短裙)举止要文明,仪表端庄大方。无特殊情况,教师一律站立讲课。在教室内通讯工具应关闭,不得吸烟,不准带小孩进课堂,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5.教师上课过程中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正确处理课堂上的偶发事件,营造一个和谐愉悦的教学环境,让学生有安全感。
6.教师讲课语言要准确,流畅,声音要宏亮,富有激情和感染力,教师上课要尽量使用普通话;板书要精心设计,有计划,突出教学重点,书写工整清楚,不使用繁体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不写错别字。
7.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效率,不进行任何非教学活动,不讲与教学目的无关紧要的问题,要求教学目标明确,知识传授正确,联系适度有效,注重能力培养,加强方法指导,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尤其要在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的思维上想办法,下功夫,对于不守纪律,听课不专心的学生,教师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切不可熟视无睹,放任自流。应有效地运用实物、挂图、实验、音像设备、多媒体网络课件等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突破重点,难点。
8.教书育人的思想要渗透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挖掘教教材中的思想品德教育的因素,使学生受到启迪;挖掘教材中的审美教育的因素,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
(三)听课:
1.系部领导一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教研组长一学期听课不少于20次,其他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
2.听课以同学科为主。听课要做好记录,《听课记录》上栏目的内容,要填写齐全,同时能实事求是地记下优点,缺点和改进意见。课后要主动交流,提高听课效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3.听课者要尊重上课教师,不能在课堂上讲话交流,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四)作业:
1.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精选,拟定作业练习,作业布置数量要适度。
2.作业处理做到批改、评讲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做,对作业的共性问题要及时讲评,个别学生的问题可个别评讲,提倡互相批改课外作业。
3.布置的课堂作业要求教师亲自批改,严禁让学生代批,代改。批改一律使用红笔,使用规范的,统一的符号,对作业中错误的地方要明确指出或更正。批语要富有启发性,鼓励性。教师批改作业的语言文字要规范、端正、清楚、正确,有批改日期,恰当等级或记分。
(五)辅导:
1.教师应经常深入班级指导学生学习,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解决疑难问题,应重视学生个体差异,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经常跟学生谈心。
2.辅导课要按时到班,维持纪律,明确布置任务。不能早退,不能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
(六)考试:
1.教师要严格按照监考表监考,不得随意调换。监考教师要按规定准时到岗,监考时不能擅自离开考场,要专心致志,关注学生,严肃考风、考纪,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能看书,看报和批改试卷,更不能打瞌睡。对考试舞弊现象做好记录,如实反映。
2.评卷流水作业,具体程序,分工由教导处或教研组安排。批改试卷要仔细认真,不得随意更改标准(参考)答案和赋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阅卷,做到扣分有理,给分有据,集体当面登分。不准由学生阅卷。
3.任课教师要登记好学生各次考试的成绩。
(七)教育科研:
1.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教研活动和培训,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
2.每学年每位教师在本教研组内至少上一次公开课,系部或教研组应组织教师对公开课进行评课。
3.每学年结束时,号召每位教师都要撰写教育教学的总结。
4.教师应通过自学,进修等方式,不断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现代化教学的需要。学校鼓励教师在教学上进行改革,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提倡以教学带动科研,以科研促进教学。鼓励教师在搞好教学的基础上多发表文章水平高者可以著书立说。
(八)教学事故的界定和处理
1.凡属于下列情况的均属教学事故:
(1)没有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无故不上课。
(2)考试监考无故缺席者,监考时间玩忽职守,对学生违纪行为听之任之,造成了重大影响。
(3)考试和考查命题有重大失误或有意泄露题目,严重影响考试质量。
(4)课前准备不认真,上课组织不严密,造成学校财产重大损失和学生人身伤害。
2.教学事故的处理:
(1)教学事故发生以后由系部、学校校务会组织调查。
(2)调查情况如实汇报学校行政,由行政会做出处理意见。
(3)事故情况调查和处理意见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基础教学部制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