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城镇新增就业共计5000万人以上,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新增岗位如何创造?促就业、稳就业有哪些服务保障?重点人群就业有何针对措施?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
增加就业的根本在于经济发展。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对促进就业工作带来一定挑战。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要通过创造多样化需求带动就业,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中促进就业。
一方面要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新动能培育带动就业。“双创”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新动能的加快培育,已成为促进经济转型、带动就业的主要力量。该负责人表示,要继续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有利于创业的政策环境,扩大创业参与率、提高创业成功率,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
另一方面,要保护能带动就业的传统动能。该负责人表示,传统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等传统动能,仍是就业的主要动力。在加快培育新动能的同时,也要加快改造提升带动就业的传统动能,形成带动就业的“双引擎”。
《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能力、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能力、强化劳动者素质提升能力等“五个能力”。
《规划》另一亮点是优化社会资本带动机制,统筹发挥政府与市场作用。该负责人表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也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形式,有序有效引导并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更多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培训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规划》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困难群体、化解过剩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作了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
高校毕业生就业仍然摆在就业工作首位。《规划》明确,要着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同时,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并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针对困难群体就业,《规划》提出,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做到零就业家庭“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此外,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也被摆在了突出位置。相关负责人介绍,要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岗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钢铁、煤炭等困难行业企业以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用工。充分发挥中央奖补资金作用,通过转岗就业创业、托底安置、内部退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