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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7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多渠道促进我校毕业生尽早就业,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18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52)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5届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原则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我校所在地漯河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于2024年10月底完成。由毕业生个人提出申请,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初审,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公示,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拨发放。


(一)个人申报(8月15日至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帐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被退回的申请,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要求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学校初审(8月15日至9月15日)


我校指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于8月15日起通过申报系统(https://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逐一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主要审核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我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重点核查毕业生个人信息、申请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须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反馈毕业生本人。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就业指导中心进行人工审核。


(三)复核及公示(9月15日至10月10日)


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十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我校初审通过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并及时反馈最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复核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10日前完成公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上报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信息系统备案。


(四)拨付资金


10月底前,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本单位毕业生,做好求职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确保毕业生知晓政策,并将申请操作说明向毕业生进行公告,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各二级学院要明确告知申请毕业生按时如实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自负。申请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要积极联络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报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相关材料,相关申报材料由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完毕后装订存档、保管备查。同时,要求对申领发放情况建立实名台帐,作为落实毕业生“一人一档一策”就业帮扶的举措记入有关档案台帐。


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我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关于个人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65250866;关于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监督举报电话: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0395-3265007


附件: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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