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院(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6 16:47 浏览量:

各院部:

为了全面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院(系部)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水平与质量,根据学校制定印发的《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考核办法》(漯食职院〔2023〕87 号),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24年各学院(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12月10日-2025年1月5日。

二、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和全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

三、考核依据:

1.《漯河食品职业学院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2.《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考核办法》(漯食职院〔2023〕87 号)

四、考核内容:

1.2024年度各院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教育教学、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危机干预、家校协同等(详见考核办法)

2.2024年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危机干预等(详见考核办法)

五、考核程序:

1.各院(系部)和专兼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总结:(12月10-20日)各学院(系部)和每个专兼职教师参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方案和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写出2024年工作总结(2024年下半年入职的教师仅总结下半年工作),填写考核表并自我评分,同时按按照考核内容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1)院(系部)工作小组提供的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会议记录、活动及培训方案、活动及培训总结、二级辅导站建设运行情况、心理健康教育新闻报道(含照片)、学生课程学习情况、咨询记录、测评资料、兼职教师名单、班级心理委员与宿舍信息员统计表、重点对象危机干预措施及效果、家校协同机制等。

(2)专兼职教师提供的支撑材料主要包括:教案、课件、课表、咨询记录、团体辅导和危机干预工作记录、个人参与组织宣传教育活动资料照片、个人撰写的新闻稿件、知识宣传资料、参加培训资料、教研和科研成果等。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考核:(12月21日-31日)一是召开会议听取各学院(系部)及专职教师工作汇报;二是查阅单位和个人年终总结、考核表、支撑材料等;三是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四是组织必修课、选修课班级学生进行线上评课。

3.汇总审定并公布考核结果:(2025年1月1日-5日)考核结果报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进行公布。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系部)心理健康工作小组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要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程序和时间节点认真完成总结自评工作,准备好各类支撑材料,积极配合学校考核小组完成考核工作。

2.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方案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考核工作,并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客观公正。

3.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各院(系部)心理健康工作小组和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要通过年终考核,对照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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