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系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学院教师梯队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18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54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制定《漯河食品职业学院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考核工作。
教师工作部
2023 年 7 月28日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考核工作,经院长办公室研讨决定,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组 长:王百木
副组长:黄国民 赵俊芳
组织成员:侯玉泽 侯保清 王新安 崔胜文 周婧琦 唐艳红 张仲欣 洪世芳 王 黎 曹 源 李 参 陈红丽
三、考核程序
(一)材料申报
1.撰写报告。2023年7月29日至8月6日,被考核对象认真撰写完成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8月7日之前将考核材提交至信息中心楼807室教师工作部,过期不提交视为放弃本次考核。
2.小组审核。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验证,确保考核材料真实有效。
3.材料要求。(1)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包括:汇总表、考核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佐证材料。所有考核佐证材料(获得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获奖等成果材料)时间限定为2021年7月至今,以各类证书、证明的落款时间、网络信息发布时间和刊物期号为准;(2)提交(1)中所有材料电子版;(3)10分钟的个人汇报材料PPT。
(二)组织考核
1.校级考核
(1)成立考核专家组
考核工作小组委托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考核要求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2)考核专家组评审。考核专家组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及《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通过审议材料、听取汇报、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对考核对象的考核意见和考核结论。考核意见应包括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并在考核报告上签字。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3)结果公示。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在学院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2.省级考核
综合审核。省教育厅对培育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对完成培育期目标、考核合格的人选颁发证书。
四、其他
本细则解释权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赵俊芳
联系电话:0395-5515233
电子邮箱:lszyjsgzb@163.com
附件3:漯食职院〔2023〕106号-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考核办法_.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