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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9 17:37 浏览量:

各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生补考定于10月19日~2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和因故办理缓考的课程。

二、补考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统计各科应参加补考学生人数,并于9月13日前将各二级学院、部公共课需补考人数和科目发给各相关系部。

(二)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准备考试课补考试卷,并于9月25日前由各系汇总后将试卷发给文印室打印。

(三)公共考试课补考时间为10月19日8:30~10:00进行基础考试课补考,14:00~15:30进行思政考试课补考。其他考试课补考由各系部在10月19日~20日内与公共考试课补考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自行安排。

(四)考查课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18日,由学生本人联系任课老师参加补考或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协调安排考查课补考。

(五)所有补考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学生补考并承担监考任务,请各二级学院、部考试安排及补考试卷或试题的电子版于9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524566731@qq.com。

(六)学生补考成绩由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上录入,请相关教师及时将补考成绩单签字后交给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学生缓考成绩为学生考试成绩,学生补考成绩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两种。

三、补考要求

(一)补考学生须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无证件不得进入考场。

(二)开考前,考生要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供监考老师检查。

(三)补考作弊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所属考场的巡考工作,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部的巡考安排不超过三人(二级学院院长、系部主任或书记、教学秘书等),教务处负责全面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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