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豫通局函【2018】68号”《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校园电信业务(移动、联通、电信)市场经营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专项工作落实方案
校内各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
为贯彻落实省通信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切实规范校园电信业务经营市场行为的通知》要求,巩固校园电信市场规范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照检查要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绿色迎新”
简化校园营销方式,缩小业务推广规模。迎新期间,校园内不摆设含有电信业务摊位、各类电信业务在校园营业厅内办理等。为保证新生到校安全,电信企业不宜派车派人接站;不得将电信业务办理嵌入新生报到流程,不在新生报到区域开展业务营销、发放宣传材料、扯拉宣传条幅等。
二、进一步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以及业务宣传、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情况,企业营销人员应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当面查验用户有效身份证件后,方可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激活通信服务;主动开展实名制、防通讯诈骗宣传、坚决杜绝不登记、虚假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用户使用指定的业务和终端设备,不得虚假宣传、误导用户消费;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学生、教师或学生家长个人信息,杜绝侵犯学生个人信息的违规夹寄、业务强制捆绑销售、电信营销嵌入新生报到流程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严守底线、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当前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5】420号)等要求开展营销服务活动。各电信企业不得与有关单位签订排他性协议,限制、干扰其他电信企业开展电信业务营销活动;不得人为破坏通讯设施、恶意贬低、诋毁攻击其他电信企业,坚决杜绝现场冲突等恶性竞争事件。在参与校园信息化合作项目投标、投资建设以及资产转移等工作时,不得违反廉政纪律和财务制度。
四、“提速降费”
各电信企业积极实施校园宽带网络建设、宽带接入速率提升、资费水平下降等政策;取消漫游费、降低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学生套餐资费、移动网络流量资费等提速降费等工作。
五、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
各电信运营企业协同省教育科研网络中心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结构、传输网络容量扩容、通信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对校园网电信业务发展和宽带网络建设施工等提供便利条件,以及为开设校园营业厅提供场地、在校园网络建设中实施共建共享、推广光纤到楼到户等情况。
六、网络安全
各电信企业严格按照省通信局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和部署、加强网络安全设备投入和人员投入,全面做好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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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