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8-11-06 17:13: 浏览量:

    一、活动背景

    为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我院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活跃、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我院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风貌,特举办第三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本次歌手大赛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宗旨,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和校园文化为表现主体,弘扬时代精神,激发青春激情。师生共聚一堂,表达学院对同学们的关心与期望,让同学们能更好地了解培养综合型人才的数字学院,尽快地在大学生活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以进入角色。同时,通过本次大赛发掘我院的文艺人才,使他们的特长能得到更好的培养,提供一个展现个人魅力的舞台。

    二、活动目的

    活跃校园文化,丰富同学们的日常文化生活, 充实校园文化氛围,为同学们提供一块展示自己的舞台,发挥学生特长,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良好的竞争意识,让广大同学在欣赏中提高鉴别美、创造美和发现美的意识。并将此活动以每年一届的方式固定下来,保证活动的连续性和教育效果的持续性。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23日

    四、活动地点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众创空间二楼路演厅

    五、活动对象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全体师生

    六、活动具体安排

    1.选手歌曲自选,要求内容健康向上,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鼓励各系配备伴舞;

    2.选手服装自备,贴合歌曲内容,符合大学生积极、健康的形象;

    3.鼓励选手以多种形式参赛,如对唱,小合唱(限5人以下)等。特别鼓励原创歌手和自组乐队参赛;

    4.比赛选手请自备伴奏或mp3,按照规定日期上交团委,到指定时间未上交者视为自动弃权,大赛组委会将不承担责任;

    5.在往届大赛中晋级决赛的选手不再获得参赛资格,如发现违反规定,上报错误信息,取消资格;

    6.决定名次方法:决赛非专业组取前十名为本届大赛产生的十佳歌手,专业组选手取第一、二、三名及优秀奖;

    7.组委会结合大赛配合情况和选手所获名次等评出学院“优秀组织奖”六个;

    8.非专业组选手中,由评委老师商定评选出“人气奖”“台风奖”“潜质奖”“形象奖”各一名。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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