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接豫人社函[2020]号文件通知,我校根据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4号)、《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豫人社(201993号)及《关于做好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21届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相关要求
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者信息有误、纸质资料递交不及时、系统申请未提交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四、网上申报时间:2021届毕业生于8月3日至9月4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
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系统审核或人工审核申请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持证人页);
4、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
5、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
7、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
8、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都是两份。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