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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严格组织生活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0浏览量:
院直各支部: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三月九日发出《关于严格组织生活会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就贯彻省委组织部通知,提出了要求。经院党委研究,各支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支部生活会。现将有关内容转发如下,望各支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市委组织要求: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要明确
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主题一般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确定。这次组织生活会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的第一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这一主题,坚持问题导向,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避免偏离主题。
    二、组织生活会程序要严格
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会议主题制定组织生活会具体实施方案。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听取党员批评意见,每名党员进行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会后,党支部和党员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确保规定动作不能少、执行标准不变通。
    三、组织会前学习要扎实
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会议主题,在自学的基础上,采取领学宣讲、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并同工作和思想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学深悟透,打牢思想基础,避免出现学习内容空洞、学习形式单一、联系实际不够等问题。
    四、谈心谈话要认真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要做到班子问题、本人问题、对方问题、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六个谈透”,避免谈心谈话覆盖不全、深不透。
    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严肃
全省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标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内容要具体,剖析要透彻、抓住要害,整改措施要对着问题去,可操作、能落实。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避免出现以变相表扬来代替直接批评,或以简单化、场面化问题蜻蜓点水、避实就虚,或搞个人恩怨、人身攻击、闹无原则纠纷等。
    六、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严格
上级党组织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会前、会中、会后各项规定动作。尤其在会议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如实汇报思想情况,积极参与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或党小组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载,同其他党员一样进行考勤、记录和管理。
    七、会议记录要详实
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党的会议记录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基础性工作,要明确专人、专本,如实记载会议内容,做到记录清晰、内容完整,并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审阅盖章。避免出现会议记录不存档、不规范、不完整、不报上级党组织审阅等现象发生。
    八、上级指导要到位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紧对所管辖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加强督促指导,目前没有召开的要及时督促其在3月底前全部召开。省委组织部将采取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随机了解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严格追究有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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